
開始勾選問券35-45歲的級距。
參加了幾場同事家人的告別式。
簽署過朋友的結婚 / 離婚協議書。
我也算是邁入中年了吧?
如果你的聚會,也開始出現這些話題:
- 如果我生重病,我不要家人決定我的生死。
- 離婚之後的孩子歸屬,以及扶養費用。
- 長輩的扶養與繼承如何規劃?
- 遺囑要怎麼算是生效?
這本《 遇見熟年的自己 》很值得一讀。
雖然我們大多認同身體健康與家人的重要性更甚工作、成就。
但有時一個小差錯,也許就會遇到中年、退休後不順遂的可能。
40 篇讓人難過的案例,看的不是法律,而是人性。
我們可以學到:
- 當家人發生精神障礙時,先進行監護/輔助宣告,以保護彼此。
- 對孩子的法定扶養義務只到 18 歲,該怎麼放手也是學問。
- 離婚時分配的剩餘財產,只限在婚姻關係存續間。
- 遺贈、保險金信託、信託三種遺產的規劃方式是完全不同。
- 婚前的負債,配偶沒有義務要處理。
- 扶養義務上,父母如果年輕力壯,但沒有任何存款,就可以要求子女扶養;
若是有財產,但完全沒有謀生能力,即使臥病在床,也不能要求子女扶養。 - 如果自己有債務,請優先選擇拋棄繼承,對所有繼承人的保障最大。
但若是願意拿繼承所得的財產償債,也是一種方式。 - 父母過世後,即使是處理後事,領取父母的存款,就可能有違造文書的刑責。
- 自書遺囑,一定要把日期寫上去,才有效力。
中年以後,的確是該花點時間與重視的家人聊聊,要怎麼規劃接下來的生活,才能夠避開讓人煩心的事,更快樂的生活。

《 預見熟年的自己: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》
作者:呂秋遠
出版社:三采文化股份有限公司




